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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寧靜中,找到真正的自己。

我想,我學會了如何過好單身生活,也許這麼說言之過早,但至少這些日子我愛上朋友跟自己,很充實。有好幾次,深夜跟朋友面對對聊天,心中湧進一種感動,都會忍不住直接把謝謝你這三個字很真誠地從嘴裡吐出,滿滿的感激,雖然朋友常被我突如其來的莫名感動嚇到。有沒有這麼感動啊?當然有,謝謝你們願意花時間在我身上。我期望自己能夠一直當個很真誠的人,能很明白地把心中的想法都跟你們分享,就算你愛不愛我、我愛不愛你,我們都能很坦白地真誠表達,我好喜歡這種感覺。有好幾天晚上,靜靜地在家裡跟自己相處,一邊放著搖滾樂,一邊在紙上記錄下種種感受,剛從7-11買來的熱奶茶就像房間的暖爐,溫暖地陪伴在一旁,我揮動著筆,心裡的那些雜事都沉澱了,這些日子,因為有你們,我覺得自己根本不缺什麼。


因為我有信仰,每天都覺得自己足以挑戰這個世界。

生活上有很多事,我們都忽略了,一首歌、一本書,都是一個人真真實實的感受與故事,最近不斷聽著一些很厲害創作人的作品,我在想,他們到底承受過多大的悲傷,才能寫下如此深刻的文字,在我們聽來稀鬆平常的一首歌,他們也許花了很多時間去沉澱、思考、轉換心情,才能透過大腦與雙手去紀錄下來,我真的好佩服他們,那是一張會讓我花錢買下的好專輯,也真的值得花錢買下他們動人的記憶與人生歷練。有一些朋友身上都有著刺青,老實說,我也想去把自己書本作品的條碼刺在手臂上,不時提醒自己持續創作,去書店還可以把手拿給店員「嗶」一聲,好酷!但目前的我真的沒種去刺青,所以我把想刺的圖烙印在我的心中,那個圖叫做『信仰』,這個信仰不屬於任何一個宗教,它來自於從小到大,每一個放棄我的人所對我的唾棄言語,這樣很好,我想證明些什麼?也許我想證明會不會背下課本上那些規條,並不足以論定一個孩子的未來,願意用自己的方式,去挑戰、憾動著世界,才是最酷的孩子。


我常妄想著,能不能再給自己一年的自由時光,完全活得像自己。

出社會後,房租、進食費、娛樂費,都在挑戰著我們的生存條件,我給自己一個夢想,我要存一筆小小費用,搬去一個浪漫的地方,與世隔絕,認真完成幾本最酷的圖文書、找個人談場轟轟烈烈的愛情,並且很浪漫地過自己想要的生活,聽起來真不負責任,但生活是自己的,人生也是自己的,這樣的想法有些幼稚,但我必須去完成它,哈!前提是現在努力賺那筆跟自己私奔的費用吧!我一直都覺得出書是唯一能為自己在有限人生中,留下些什麼的方法,把自己曾經如此活過的故事留下來,也許是個腦殘、丟臉、鹹濕、下流、動人、熱血、不堪、矯情的故事,那又如何?人生啊!能夠每天大笑幾次,就很值得了,誰也不能外帶走些什麼。


現在是深夜02:51,身體很累,心卻噗通地跳啊跳啊!所以我寫下這些跟你們分享,每天都要很粗魯、感性、殘爆、興奮、快樂地為我們的人生留下些痕跡,這篇文章獻給正在閱讀的你們,我愛你們!晚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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