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跟幾百年不見的老朋友吃飯,
也許因為都是藝術相關工作,聊了很接近彼此生活的話題。
話講得太多,只好擷取一段自己也覺得有意思的話。
「當興趣與工作結合」
這時又要引用電影賴家王老五的片段:
男孩:「我要買一艘遊艇!一定要!」
男主角:「千萬別買它!」
男孩:「為什麼?」
男主角:「因為你只是喜歡擁有一艘船的感覺,而不是真心喜歡船這東西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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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說,不過單純喜歡也沒有不對啊!為何一定要喜歡船的全部?
拿畫畫來說,當它變成工作、或是一生職業,
他很可能變得不再是你想像那麼純粹,
當然,他一樣可以很美好,
但你必須開始考慮到更多很瑣碎的外在因素,
除了畫畫這件事本身的成長之外,
它與環境的連結問題也會成為你是否能繼續熱愛它的潛在因素。
比方說畫專欄,
過去你只需要畫給自己跟朋友看就好,
現在必須考慮報紙版面的屬性走向、固定時間的發表等等。
或者說任何工作都可以套用思考,然後,你還能保持高度熱情,那你一定很愛它。
真的喜歡一件事,也許你不只是喜歡擁有一個頭銜,
你會忘我地沉浸在實踐它的過程,甚至忘了報酬。
我想這或許也是長大後所面對的挑戰與壓力,
能夠做得很忘我、又同時被很多人肯定的人,還是有,但大約是百萬分之一。
但相對的,我們也必須很誠實面對自己,我真的夠好嗎?
我真的能接受自己不夠好、然後必須更努力更努力的事實嗎?
偶爾忘記那些形式,
安靜地面對自己正在做的事,
然後好好感受自己、問問自己的心,
我有足夠的力量保護當初那最純粹的喜歡嗎?
如果心不夠強壯、如果你還是很想保護它,
就盡全力去守護它吧!